■市國資委明年起派監事長駐國企
■監事共5人,監事會主席、專職監事不得接受企業任何報酬、福利待遇
廈門網-廈門日報訊(記者 劉艷) 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廈門市國有企業監事會管理辦法》,將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辦法》,市國資委將派出監事長期派駐國企,深入國企“心臟”,對國企的重大決策、高管人員的履職行為、財務進行監督。市國資委主任林杰表示,該《辦法》相比此前的規定,更加細化,更加規范。
監事會與企業董事會、經營層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不參與、不干預企業董事會、經營層的經營決策和經營管理活動。
根據要求,監事會要對企業重要經營管理活動、重大決策及其程序合法合規性、財務活動、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職行為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及其權益不受侵犯,也就是“看著國企的錢不要出事,看著國企的人不要出事”。
“企業賺每一筆錢的背后,都有一把雙刃劍,既有利益,又有風險。”在廈門大學會計學教授、博導陳漢文看來,外派監事制度把對國有企業的監督由事后監督變為事前、過程監督,形成防范國有資產流失的快速反應預警機制。監事會的作用,就在于企業往前沖的時候,拉一下,“不致于跳入陷阱”。
新規仍然推行極具特色的“3+2”模式。具體來說,企業監事會一般由5名監事組成,分為專職監事和兼職監事,其中,專職監事3人,由市國資委派出,兼職監事2人,由企業職工代表擔任。這種創新模式有利于加強對企業的動態監督。
根據規定,監事會主席、專職監事不得接受企業的任何報酬、福利待遇,不得參加由企業安排、組織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不得在企業中為自己、親友或者其他人謀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