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訊 據海峽導報報道(記者 李玉燕/文)發生醫療費用后,哪些情況可以報銷?辦理醫療費報銷時,應注意哪些事項?當年度發生的醫療費用需在第二年的9月30日前受理完畢,超過期限是否還能受理?
10日,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醫療費審核結算科曾文煌副科長,就許多市民關注的“醫療費審核結算報銷”問題接受廈門市人社局12333在線訪談,并現場回答網友熱點問題。
異地分娩也可以報銷醫療費用
問:在廈參保人員,哪些情況可以報銷醫療費用?
答:根據相關規定,醫療費用報銷指的是針對廈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轉外就醫、異地居住、異地工作出差、探親、旅游等原因短期外出突發急性病;在職人員外出學習、退休人員外出期間的慢性病的門診維持治療;異地分娩;醫保系統故障不能實時刷社保卡結算;急性病或搶救未攜帶社保卡制卡延遲、社保卡掛失或損壞;門診單月就診次數超20次;離休干部目錄外藥品費用;參保身份、單位更改(中斷繳費不超一月);地稅數據、到款延遲;新生兒醫療費用;交通事故(參保人不承擔事故責任的除外);其他非本人責任的傷害或事故;先行支付;非故意中斷繳費補繳后非補繳期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的報銷。
費用報銷以每年9月30日為限
問:醫療費報銷有沒有時間限制?
答:醫保結算年度是以本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為一結算年度。因此,本年度發生的醫療費用需在第二年的9月30日前受理完畢,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超過期限不予受理。
超6000元到政務服務中心辦理
問:受理醫療費報銷的地點在哪兒?時間上有什么要求?
答:市、區兩級的社會保險管理中心都可受理醫療費報銷,但有發票金額限制。門診單張發票金額超過3000元、住院發票金額超過6000元的報銷業務由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門診單張票據3000元以下(含3000元),住院單張票據金額6000元以下(含6000元)的醫療費用請到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問:各處具體的辦理時間如何安排?
答:周一至周五(國家規定的節假日除外,夏時制以政府通知為準),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各區社保中心辦理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按時繳費才能享受當年度報銷
問:醫保年度繳費,是否會對醫療報銷產生影響?
答:廈門市基本醫療保險是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結算年度,通稱社保年度或醫保年度(以下通稱醫保年度)。如2012社/醫保年度指的是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本市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實行按醫保年度繳納保險費,每醫保年度個人繳費100元,財政補貼360元;持有《廈門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并領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新生兒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未成年人,還可免繳個人部分的保險費,但仍需按規定進行參保申報。參保人在醫療費用發生日所在的年度內,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繳費并到賬,才能享受其相應的待遇。
新生嬰兒參保可享受政策照顧
問:新生兒何時辦理參保,才可連同出生時發生的醫療費用一起報銷?
答:新生兒參加未成年基本醫療保險是廈門市社會保險政策最能體現人文關懷的一大亮點。
廈門戶籍的新生兒,只要在出生后的三個月內向所在區地稅局申報參保并于次月將相應的保險費用繳納到地稅賬戶,即可從出生那一刻起享受年度總額為31萬元的醫療保險待遇。而且門診、住院均可直接享受統籌基金支付,不設起付門檻費,綜合保障水平達到了75%,這在國內已達到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