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廈門日報訊 (記者 崔昊)我市審批管理改革又有新舉措。近日,廈門正式出臺《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實行簡化審批管理辦法(試行)》,對外資審批將實行“審批清單+簡化審批”的管理新模式。市投資促進局表示,這種類似于上海自貿區“負面清單管理”的創新之舉,不僅提速增效切實服務“美麗廈門”發展,為促進我市投資便利化、打造投資環境國際化創造條件,也掀開了廈門市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的序幕。
按照新辦法,“審批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只需提交“申請表+格式化合同章程+經公證認證的投資者身份證明+企業地址證明”4個文件,比原有的十多個文件大大減少;同時,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整個審批流程從原來的7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
市投資促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實行“審批清單+簡化審批”的管理模式,從本質上來說就是我市在現行法律許可的條件下探索實行外資審批類“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據了解,上海自貿區提出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給廈門進一步做好服務企業工作打開了思路,我市制定的“審批清單”共98條,比上海自貿區2014版“負面清單”139條還少41條,更具體、更簡短、更具操作性。
記者了解到,根據相關法規規定,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采取審批制的管理模式,一直以來我市也是按上述管理模式對外商投資進行審批管理。上海自貿區采取“準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其法律依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自貿區范圍內暫停執行“外資三大法”,以及國務院批準的上海自貿區總體方案。廈門實施“審批清單+簡化審批”這一管理模式,做到既改革先行又依法有據,為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投石問路”。
對外資準入管理的簡化,并不意味著政府放松對外資準入的安全審查,而是將徹底改變“重審查、輕管理”的狀況,形成“寬進嚴管”的新模式,放松市場準入控制,吸引外資進入,加強對經營活動的監管,激發經營活力。據悉,市投資促進局作為此次外商投資審批機制改革的牽頭部門,在簡政放權的同時將管理重心由事前監管轉向事中、事后監管,形成綜合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