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關于支持鼓勵臺胞來廈參加船員培訓和申請證書的若干措施》已經管委會及廈門海事局研究通過,現印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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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廈門海事局
2023年9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支持鼓勵臺胞來廈參加船員培訓和
申請證書的若干措施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充分發揮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對臺工作優勢和先行先試示范作用,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勵臺胞以更靈活高效的方式參加國際郵輪和“大、小三通”客船乘務員培訓、客船船員特殊培訓、管理級或操作級船員補差培訓以及游艇駕駛證培訓,來廈考取大陸海事管理機構簽發的相關船員證書。
二、支持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批準的具有臺灣船員適任證培訓資格的院校和在廈游艇駕駛培訓機構組織臺胞來廈開展船員培訓。
三、對臺胞來廈參加國際郵輪、“大、小三通”客船乘務員培訓,并取得廈門海事局簽發的相關船員證書的,補助培訓課程、教材、食宿、體檢、保險及文化交流等費用,按照每人75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院校資金補助。
四、對臺胞來廈參加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并取得廈門海事局簽發的相關船員證書的,補助培訓課程、教材、食宿、體檢、保險及文化交流等費用,分別按照客船船員特殊培訓Ⅰ每人4000元、客船船員特殊培訓Ⅱ每人4500元、客船船員特殊培訓Ⅲ每人40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院校資金補助。
五、對貨船管理級或操作級船員臺胞來廈參加適任證補差培訓,并取得福建海事局簽發的適任證書的,補助教材、食宿、體檢、保險及文化交流等費用,并給予課程培訓費優惠。按照管理級船員每人7500元、操作級船員每人55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院校資金補助,培訓院校收取的課程培訓費用每人不超過1000元。
六、對持有效臺灣地區游艇駕駛執照的臺胞來廈參加補差換證培訓,或來廈參加游艇駕駛證初次培訓,并取得廈門海事局簽發的游艇駕駛證的,給予課程培訓、教材、食宿、保險及體檢等費用優惠,按照每人5000元的標準給予游艇培訓機構資金補助。
七、對具有臺灣船員適任證培訓資格的院校開展臺胞船員線上視頻課程培訓,給予培訓院校50萬元課程錄制費用資金補助。
八、上述補助資金由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財政承擔。每家培訓院校的補助金額每年最高200萬元;每家游艇駕駛培訓機構的補助金額每年最高30萬元。
九、本措施自2023年10月14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3年3月1日至生效日已發生符合條件的參照本政策給予扶持。
- 【政策解讀】關于印發支持鼓勵臺胞來廈參加船員培訓和申請證書若干措施的通知202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