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備受矚目的《個體工商戶條例》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正式實施。相比之前的《暫行條例》,昨日開始實施的《個體工商戶條例》出現不少新變化。
經營范圍大大拓寬
據介紹,《條例》取消了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身份限制,從原來的“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擴大為“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也就是說,只要你不是國家明文規定不能從事經營的人員,如公職人員,都可以申請設立個體戶。
另外,《條例》大大拓寬了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范圍———只要不屬于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進入的行業,登記機關都應依法予以登記。而現行《暫行條例》規定的個體戶經營范圍為:工業、手工業、建筑業、服務業、飲食業等。這一條款的修改,大大降低了個體工商戶的準入門檻。
取消人數限制
《條例》取消了個體戶從業人員人數的限制,并鼓勵個體戶擴大規模、轉變為企業。按照現行的《暫行條例》,個體戶從業人員不得超過8個人,可以請1-2個幫手,有技術的可以帶3-5個學徒。但從昨日起,“從業人數”一項將徹底從登記項目中取消。
此外,個體戶申請轉企時,工商部門應當依法為其提供繼續使用原名稱字號、保持工商登記檔案延續性等便利。
另外,據介紹今年廈門市工商局將力推網上注冊登記個體戶。
提交虛假材料將被罰
提交虛假材料最高處罰400元。按照《條例》,申請辦理個體戶的申請人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此之前,個體戶申請時,材料真實性由工商部門審查,這項工作量是非常大的。而從下個月起,審查把關的責任就落到了申請人自己身上,由他自己審查、自己負責。一旦發現提交虛假材料騙取注冊登記的,最高可罰4000元,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撤銷注冊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
【鏈接】
執照到期更換即可 無需審批
新舊版個體戶執照有四處不同
新版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于11月1日起同時啟用。與舊版相比,新版四處發生了變化:“字號名稱”變為“名稱”、“經營范圍及方式”變為“經營范圍”、取消“執照有效期”、取消“發照機關”。而副本則完全大變樣,從規格到紙張顏色都有變化。
這意味著,只要個體戶守法經營,每年驗照時未被吊銷執照,就可以一直做下去。而現行的舊版執照有效期到了以后,個體戶還要申請換照;如果遇到前置審批環節,還要再審批一次,比較費時費力。
(曾海林 曾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