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教育人才隊伍結構,規范教育人才引進工作,促進教育優質均衡和諧發展,根據《思明區教育系統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廈思委辦〔2012〕46號),特制定本工作實施細則。
一、引進人才目標任務
從2012年開始,用5年時間,重點引進和培育100名左右高層次教育人才,其中高端人才10名,高級人才20名,骨干人才70名。
2012年計劃引進高層次教育人才20名。
二、引進人才對象及層次
高端人才:1、獲得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的省級特級教師;2、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省級特級教師;3、具有博士學位的省級特級教師。
高級人才:1、副高職稱且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省級特級教師;2、具有博士學位的省級名師、省級學科帶頭人、設區市市級名師、市級學科帶頭人。
骨干人才:1、符合各學段學歷要求的省級特級教師;2、副高職稱且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省級名師、省級學科帶頭人、設區市市級名師、市級學科帶頭人。
三、引進人才考核原則
(一)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三)慎重遴選,確保質量
四、引進人才專業考核內容及方式
(一)教育科研能力
查看被考核人提供的論文、科研課題資料、著述等。主要看近五年的科研成果,五年以前的科研成果僅作參考。根據成果級別、獲獎情況、推廣價值進行考評。
(二)培養教師能力
1、查看被考核人提供的近五年開展的各級各類學術講座證明及材料。
2、查看被考核人提供的近五年帶教、主持名師工作室等過程性資料。
(三)教學實踐能力
1、通過當場上課的方式,考核課堂教學能力。
2、通過當場評課的方式,考核教學評價能力。
(四)教育思辨能力
1、現場陳述。內容包括:個人發展歷程、教育思考、教學觀念、教學改革、專業成長等方面的獨創見解。
2、現場答辯。考核專家組擬定教育教學的熱點難點問題或針對講課和陳述的情況進行提問,由被考核人當場回答。
五、引進人才考核專家組
由省級及以上名師、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研員、教育管理專家共7—9人組成。
六、引進人才程序
(一)根據教育系統隊伍建設的需要,每年使用專項教師編制,用于引進高層次人才,由區教育局擬定人才引進申報計劃,報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再報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并向社會發布需求信息。
(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對擬引進人才的有關學歷、職稱、榮譽及工作業績等書面資料進行確認和核實;
(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組織專家對擬引進人才進行考核,著重考核業務能力、學術成就等方面。由專家組成員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是否引進。
(四)區委組織部牽頭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區財政局等部門對當年度引進人才進行評審,確定引進人才的具體層次,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區教育局及學校與引進人員簽訂有關協議,辦理有關手續。
中共思明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6月20日
思明區教育系統引進高層次人才優惠政策摘要
【經濟補貼】
引進人才除享受《廈門市創新創業人才住房優惠暫行辦法》等規定的購買人才住房、享受購房補貼或享受租房補貼等相應的人才政策外,還可按下列標準發放安家補貼:
1.引進的高端人才,發放安家補貼100萬元。首次發放的金額為40萬元,余額在5年內每月發放10000元。
2.引進的高級人才,發放安家補貼50萬元。首次發放的金額為20萬元,余額在5年內每月發放5000元。
3.引進的骨干人才,發放安家補貼25萬元。首次發放的金額為10萬元,余額在5年內每月發放2500元。
【職稱聘任】
原已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急需緊缺的引進人才到思明區工作,用人單位先從核準的崗位數中聘用。超出核準數的,用人單位可以設置特設崗位,報有關部門審核后予以聘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連續計算。
【生活保障】
1.住房支持。為引進的高端、高級人才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作為人才落地的住房,免收租金,直至人才自主購房或廈門市政府有關人才住房政策落實為止。
2.配偶就業。根據引進人才配偶原就業情況、職業身份統籌協調,暫時沒有就業的,用人單位視引進人才層次,在1-5年內參照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適當方式為其發放生活補貼。
3.子女就學。引進人才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就學時,可在區屬學校擇校一次,由區教育局給予安排。
4.辦理落戶。引進人才及其隨遷配偶和未滿18周歲的子女,按廈門市有關規定,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
5.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可享受市里相關文件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