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記者 趙張昀)在第一家美發店充值,不久之后這家店因經營不善轉手,到了另一家美發店,這筆充值的現金卻變成了“代金券”,還附帶了一些消費限制條件。如今,第二家美發店也要關門了,而那些原本是現金,如今是“代金券”的錢,卻沒法退了。
近日,有市民致電本報熱線968820,為這筆退不了的錢來投訴。
回放
3000元變代金券
不能退錢,使用還有條件
2017年年底,吳小姐在“威尼國際美容美發”機構(以下簡稱“威尼”)辦理了一張會員卡,并充值成為會員。誰知,2018年4月,威尼宣布關張,當時接手的是“1969美發店”(以下簡稱“1969美發”)。而近日,1969美發也即將關門停業。
吳小姐告訴記者,去年4月兩店交接時,她仍有3000多元現金存在威尼的卡里。“當時,1969美發說威尼的余額仍然可以使用。”不過她很快得知,原有的3000多元余額變成了“代金券”,與后來1969美發的儲值金雖為同一張實體卡,但分設兩個賬戶。就這樣,錢從儲值金變為代金券。
今年3月份,1969美發也宣布停業,通知客戶前去退回余額時,吳小姐發現,這3000多元的“代金券”已經退不了了。商家告訴她,代金券的金額是贈送的,無法退還給客戶。也就是說,這筆錢輾轉了兩家美發店,從真金白銀變成了代金券形式的“贈款”。
此外,吳小姐回憶道,這筆代金券不僅身份不同,使用起來也并不是無條件的,還設有好幾道門檻。
首先,要想在1969美發“續簽”自己的會員身份,需新辦一張該店的儲值卡并充值,否則就無法享受會員折扣。其次,“消費都是先從儲值卡扣的,儲值卡用完才能用代金券。”所以,直到本月,吳小姐的代金券賬戶還剩余3000多元,大半年來幾乎沒有用到。吳小姐還提到,就算使用代金券,也是有條件的,需額外付手工費。“例如,洗頭要多加10元,染燙多加80元起。”
記者聯系了1969美發相關負責人林經理,他表示,該店并未接收上家威尼的會員。“轉讓協議中,我們接手的只是鋪位,并不包含對方的會員或債務。”林經理解釋道,在接手之初,之所以告知消費者會員卡可以在1969美發轉卡續用,是因為能幫上家減輕負面影響,并為自己引流拓客。如今,1969美發對于上家的債務既無力償還,也無義務償還。
進展
短信證據力度有限
市民可走司法渠道維權
眼看著這3000多元將要打水漂,吳小姐將此事反映給12315。她告訴記者,兩店交接時,她曾簽過一張“轉卡協議”,已被商家收回,但她手上留有分別來自威尼和1969美發的通知短信。
短信能作為維權證據嗎?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許東表示,目前,消費者保留的手機短信也可作為主張權利的憑證,但力度有限。北京大成(廈門)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耀瓊也認為,僅憑短信證明力不足,不過,該短信對消費者造成誤導,商家存在一定過錯責任。
沒有書面證據,這筆錢怎么辦?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1969美發的經營者的確稱自身并未承接威尼的債權債務,無法退還威尼會員卡(即代金券)的余額,目前經過調解,該店表示會全力退還1969美發的儲值卡金額。此外,工作人員告知吳小姐,對于這些代金券,她可以通過司法渠道維護自身權益。
律師說法
是否承接債務
應以轉讓協議為準
轉了卡,是否意味著1969美發承接了威尼的債務呢?陳耀瓊律師認為,1969美發承接威尼的鋪位和客戶,并不意味著受讓威尼的債務。債權債務關系是否轉移,主要看雙方的轉讓協議,如果1969美發已受讓威尼的債務,便應當全面向債權人履行義務。
許東律師表示,根據民法通則規定,1969美發承接威尼的預付消費義務后,卻無法繼續正常履行,已違反與消費者間新的合同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其次,根據《關于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1969美發在承接上一家機構的消費服務,并與消費者達成一致后,雙方已形成新的預付費消費合同關系。若無法正常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有利于消費者的方式退費。”許東律師說。
提醒
預付卡充值需謹慎
務必簽訂書面合同
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部門提醒市民,辦理預付卡需謹慎選擇商家,按實際需求理性在卡內充值,不要因為商家宣傳的優惠折扣而沖動充入過多金額,以免商家停業導致經濟損失。其次,辦卡時務必簽訂書面合同、看清合同內容并保存票據憑證。最后,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可根據相關證據追索相應賠償;當發現商家經營情況出現異常時或有詐騙嫌疑時,可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必要時可通過司法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