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學教師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管理工作,服務我市教育事業的發展,市公務員局聯合市教育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下發《關于中小學教師確認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的通知》(廈人〔2012〕147號)。文件規定凡在本市公辦和民辦中小學(含幼兒園)任教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教學工作1年以上,能勝任相應教學工作的,均可直接確認相應的初級職務任職資格。
該文件將原來在中小學(含幼兒園)任教的非師范類畢業生的初級職務任職資格一律需經評審,改為滿足條件的可直接確認,大大簡化了手續,受到基層教育部門和非師范類畢業生教師的歡迎和好評。(廈門人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