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4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易福進)股權投資業者被稱站在“金字塔”頂端,而從11月1日起,來廈的股權投資業者,還有望獲得政府獎勵扶持“再往上爬”。
昨日,廈門公布了《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股權投資類企業發展的若干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股權投資業者,在安家費、稅費、人才扶持等方面,一一明確獎勵舉措。
按照新政,股權投資類企業注冊資本(出資金額)在10億元以上的,購買自用辦公用房,按購房價的5%(最高不超800元/平方米)給予購房補貼,最高不超過400萬元 (補貼分五年平均支付);租賃自用辦公用房,連續三年每年按經核定的房屋租金水平的20%給予補貼,累計最高不超過80萬元。
在稅費方面,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自獲利年度起五年內,按照繳納企業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給予獎勵:管理基金的規模在2億-5億元(含5億元)的,獎勵20%;管理基金的規模在5億-10億元(含10億元)的,獎勵30%;管理基金的規模在10億元以上的,獎勵50%。
在廈門大力推進兩岸金融中心建設的背景下,新政還專門為其開“小灶”,即設置特定區域優惠,在“兩岸金融中心”注冊,補貼標準更高。
其中,購地自建辦公用房,建筑面積自用率達到60%以上,經市人民政府批準,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辦公用房建設費用補貼;購買自用辦公用房,提到房價的10%(最高不超10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租金補貼,則提升到上述的30%、最高100萬元。
同時,在人才獎勵上,任職滿一年的高級管理人員,從第二年起,按其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的40%給予獎勵(期限不超過三年)。符合廈門市人才政策規定條件的企業急需緊缺的專業人才均可申請享受廈門市引進人才的相關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