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訊 吃差價、堵客戶鎖眼、短信轟炸騷擾客戶……從今年起,中介如再有類似的不良行為,都將會被網上曝光,情節嚴重的還將受到高額處罰。
從今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 《福建省市場中介組織管理辦法》規定,福建省將對中介信用進行評價,并以此認定信用等級,中介組織的信用記錄信息將全社會共享。
導報記者昨天從廈門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了解到,即日起至2月底,廈門市將對全市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年檢,結合年檢建立健全經紀機構和執業人員的信用檔案,按照《廈門市市場中介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完善良好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警示名單和重點警示名單,并在廈門市企業和中介機構信用網站公布。
據悉,《福建省市場中介組織管理辦法》規定,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市場中介組織信用信息平臺,并與其他市場中介組織主管部門以及設區市的信用信息平臺實現互聯,保證信用記錄及獎懲信息全社會共享。主管部門將定期對中介的信用進行評價,并以此認定信用等級。欺騙客戶最高罰3萬
被認定為一般失信和嚴重失信的中介,企業發展將受限制,比如一般失信,一年內不僅不能享受一些優惠政策,還不能參加縣級以上各類認定認證和榮譽評選。如果連續三次認定為守信的中介,一年內免予工商企業年度檢查的審查。
對于那些“胡來”的中介組織和從業者,也有處罰措施。中介如果利用虛假宣傳欺騙客戶,提供虛假資料、信息,偽造、變造交易文件或者憑證,出具虛假報告、證明文件,執業人員將被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中介組織則會面臨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