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9月30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曾毓慧)發展品牌連鎖經營、建設商業街等重大商貿項目,市區財政將予以重點扶持,且上限為500萬元。
昨日,導報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廈門市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已修訂完畢(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建設商業街、發展重點品牌連鎖經營、建設區域性重點專業批發市場、建設區域性購物中心平臺等項目,都可申報扶持。對以自有資金為主投資的項目,一般采取直接補助或獎勵的方式扶持,補助或獎勵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的30%。
此外,《辦法》還強調,原則上,每個項目扶持資金總額不超過200萬元,重點商貿項目可提高扶持上限至500萬元。
各項目單位可于每年7月1日前,向市商務局申請下年度的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