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企業吸納更多就業困難群體,長泰縣勞動就業中心擬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企業進行獎勵補助,補貼標準為企業為該員工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今年,就業困難群體對象范圍更加全面,讓更多企業能享受該政策。就業困難對象包含以下幾類人員:1.男年滿50周歲以上、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大齡城鎮居民;2.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城鎮居民、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農村居民;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其中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須已參加失業保險);5.城市規劃區內,經政府依法征收農民集體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積低于所在縣(市、區)農業人員人均耕地面積 30%,且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耕地承包權的在冊農業人口;6.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滿30周歲以上人員;7.精準扶貧工作幫扶的農村貧困家庭勞動力。(長泰縣人社局)